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初中教师和高层次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4个,招聘计划33名,其中公开招聘有经验初中教师20名、高层次人才1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