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澳中心幼儿园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健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2020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含当日)18:00截止;
2.报名材料扫描件。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照片请提前张贴好,提供电子版表格)(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
(5)任现职现岗证明或单位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书等相关文件;
(6)近三年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佐证材料;
(7)《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3);
(8)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把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nazxyey@dpxq.gov.cn),邮件主题按“南澳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
4.报名咨询联系人:罗老师,报名咨询电话:13823202095(限工作日咨询)。
(二)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2.招聘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0年5月14日(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5月14日之后出生)。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人选确定
由招聘单位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并审核。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1:3时,则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
六、面试
面试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可能采取网络面试,具体待定。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在政策允许条件下,进行体检。
(二)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另行研究决定。
九、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入职前必须取得健康证。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三)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南澳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