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汕头市潮南区教育系统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汕头市潮南区教育简介
潮南区现有中小学校(含民办)284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含民办)388所,全区在校学生(幼儿)约31.76万人。
近年来,潮南区先后获得“广东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76名,小学教师115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汕头市潮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8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即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以上学位并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的毕业生。
2.报考区职教中心教师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以上学位毕业生,并取得中职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使用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持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以上两类应聘人员均须承诺在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潮南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6:00期间自行登录“职得招聘网”(http://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74。应聘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应聘人员须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按所学专业对应学科(学科组)进行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学科(学科组)代码。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学科组),如高中政治科组、小学语文科1组等,多报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按所学专业选报学科(学科组),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报考要求专业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相关的佐证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时,须提供上传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jpg格式);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及有本人签名承诺在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等材料。
(6)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继续跟进初审情况,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已通过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有应聘人员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初审工作将延续至报名结束次日,应聘人员最终能否通过初审,请自行在报名确认时间前在报名系统中查看,不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主要包括:①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②教育法和教师法。主要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2.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届时于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每个学科(学科组)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多人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与本人页);
③本人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对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4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及有本人签名承诺在2024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⑥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复印件需用黑色签字笔签署本人姓名及落款日期;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采用线下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5)面试纪律: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面试时不得带通讯工具、教学资料、参考资料及教具教辅材料进入考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时,不得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6)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综合成绩。依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按其他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即:依次按1号评委、2号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每个学科(学科组)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潮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选岗和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每个学科(学科组)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从高到低排序选报具体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0754-87790762;
监督电话: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8673005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2:00-5:0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时间除外)。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汕头市潮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haonan.gov.cn/stcnjyj/gkmlpt/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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