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系学校来华国际学生专门工作机构,归口承担学校来华国际学生招生、日常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为适应来华国际学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国际中文教育专任教师(非事业编制)2名,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工作职责
1. 面向来华国际学生教授中文,课程包括汉语听说读写、中国概况等;
2. 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含担任班主任工作等。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校纪校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有较好的英语交际能力,普通话流利标准,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 长期专任教师: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外语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中共党员、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条件优秀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在学习或工作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或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截至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
2.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附件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压缩打包电子邮件发送至 iecoffice@gdut.edu.cn,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2024年应聘国际交流学院专任教师+姓名”。
应届毕业生,待其学历证、学位证提交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届时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需提交三甲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及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注重对应聘者专业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方面的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邮件、电话或信息通知。
(四)录用
面试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薪酬待遇
参照学历、职称和能力等综合条件,专任教师采取学校劳务派遣聘用方式,其薪酬结构包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和其他福利。
五、联系咨询
陈老师;电话:020-37627647;邮箱:iecoffice@gdut.edu.cn
以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工业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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