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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教师招聘】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
发布时间:2024-09-23

南头镇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北部,工业基础雄厚,交通便利,城镇环境优美,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推进。根据南头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第三次公开招聘2024年秋季学期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临聘教师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

 

(一)初中(12人)

1.初中临聘岗。聘期自镇党委批准之日起(代退休教师自退休教师退休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实际需要续聘:语文(2人),数学(3人),道德与法治(2人),历史(2人),体育(1人)。

2.初中代产假岗。聘期视产假教师的产假日期而定,不超过7个月:数学(1人),地理(1人)。

(二)小学(9人)

1.小学临聘岗。聘期自镇党委批准之日起(代退休教师自退休教师退休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实际需要续聘,其中:数学(1人)。

2.小学代产假岗。聘期视产假教师的产假日期而定,不超过7个月:语文(4人),数学(3人),信息技术(1人)。

具体岗位要求及聘期等信息见《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岗位情况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

2.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1年以上(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8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8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6.有精神病史的;

7.身体残疾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在南头镇设点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进行面试招聘,招聘从发布招聘公告至面试考核,初定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时段内进行调整。

招聘实际岗位与人数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总量内统筹安排,各岗位招聘人数可根据实际由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适当进行调整。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投递电子简历,网络报名投递地址为:nantoujtwlj@126.com,考生的电子简历以“XX学段+XX学科岗位+岗位代码+姓名”进行投递。个人材料扫描后,以一个PDF文档的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其中《中山市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电子简历投递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8日下午17:30。材料清单如下:

(1)应届毕业生报名所需资料。

内容应包括:①《中山市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从出生之日起至提交报名材料这一时段);⑥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⑦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

(2)社会人员报名所需资料。

内容应包括:①《中山市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需提交可编辑的EXCEL版);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该证明需从出生之日起至提交报名材料这一时段);⑦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⑧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1)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2)与现供职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考生可在面试确定录取后再提供亦可。

2.现场资格审查。

(1)我镇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投递电子简历,符合条件的,我镇将通知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的时间及地点,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的方式告知,在应聘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失误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现场资格审核所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聘者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报名表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①《中山市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从出生之日起至提交报名材料这一时段);⑥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⑦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

社会人员:①《中山市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及《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附件3);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④近期同底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张贴在信息采集表上);⑤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该证明需从出生之日起至提交报名材料这一时段);⑦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⑧无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1年以上的教学经验证明。(注:(1)为提高工作效率,暂时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可暂不提供,待确定面试考核通过后,再到有关部门开具;(2)与现供职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考生可在面试确定录取后再提供亦可。)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的道德表现、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组织专家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设为X)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设为Y),(具体如下:X=1的,Y=5X;X=2的,Y=4X;X为3~4的,Y=3X;X≥5的,Y=2X+3)。符合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入围面试。本场次不设开考比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我单位将以短信、电话或书面告知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请考生不要设置手机短信或通话拦截功能,以免造成信息拦截,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后果自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实行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届时进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

(1)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模拟上课+教学案例分析,时间为2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15分钟,教学案例分析不超过5分钟。

(2)评分规则:模拟上课50分,教学案例分析3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10分。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去掉每个细项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作为考生该细项的得分,所有得分相加,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70分,低于70分的,将不能作为下一环节的考察对象。

(3)确定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模拟上课、教学案例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的通知,在招聘期间请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并请考生不要设置手机短信拦截功能,以免影响面试,届时由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组织安排面试。

(三)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如:现实表现、能力水平、学历鉴定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注:考察前应聘人员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审核批准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镇党委审批后进行聘用。

(六)聘用

经镇党委审批后,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的临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南头镇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按照每月6500元执行,另有节假日慰问金及年终考核奖,具体基数由镇党委确定,根据临聘教师的考核等次发放,所需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核拨解决。

南头镇临聘教师按照《中山市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应届毕业生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参加考试,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山市南头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所有。

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吴老师:0760-23380605;赵老师:0760-23380360。

 

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岗位情况表.docx

中山市南头镇中小学校临聘教师信息采集表.xls

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秋季学期第三次招聘临聘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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