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阳山县第三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缺额,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阳山县第三幼儿园创办于2018年9月,是一所县直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先后荣获“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创新幼儿园”、“广东省无烟单位”、“清远市学校文化建设示范校”、“阳山县五四红旗团支部”、“阳山县优秀志愿服务组织”、“阳山县教育教学先进单位”、阳山县县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幼儿园管理工作综合考评”优秀等级等荣誉称号。幼儿园秉承“本真”这一办园宗旨,以“以人为本、返璞归真”为办园理念,立足本地资源,以绿色为主色调,精心创设“耕乐园”等具有浓郁园所文化特色的室内外环境。并结合幼儿发展需要,投放户外大型玩具、万能工匠、安吉游戏器材、图书等各种教玩具,开设厨艺坊、花艺坊、茶艺坊等区域活动。幼儿园重视幼儿的启蒙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以省级、市级名师工作室和省、市、县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为抓手,强师德,树师风,办优质,创品牌的幼儿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一)招聘职位
阳山县第三幼儿园保育员1名
(二)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年龄为30—40周岁(即1984年8月5日至1994年8月5日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有过精神病史或有暴力倾向以及有虐待儿童等不良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由县财政承担,每人每年3.6万元(含五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阳山县第三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上
述地点现场报名。
(1)《阳山县第三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保育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2)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4年8月14日
(二)考试地点:阳山县第三幼儿园
(三)考试形式: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内容是如何履行幼儿园保育员工作职责,面试时间10分钟内,面试完毕向应聘者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县三幼校门口公开栏公布面试成绩。如同一岗位末位名额考生成绩相同的,具有幼儿园保育员资格证者优先,如若考生成绩和条件相同,则采取第二次面试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由阳山县第三幼儿园组织实施。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第三幼儿园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慈君路2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63—788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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