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赴北京、武汉2个考点定点公开招聘教师431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一批)》(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13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10月25日参加北京、武汉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在现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起开始接受报名,每个考点的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结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北京、武汉同时开展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线下资格初审和综合能力测评
(一)时间:10月25日
(二)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具体内容
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福田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能力测评。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能力测评。测评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现场问答等,音体美学科增加才艺展示。专家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素养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拟聘人数的4倍确定进入笔试人选。综合能力测评分数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成绩。
(四)注意事项
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须提供的材料
1.基本材料。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明确)。
(1)报名系统导出的报名表(纸质版)。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已报考深圳市、区赴外招聘考试并已被录用的考生须提交录用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本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福田区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核查成绩一次。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
5.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75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结束后在福田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上公布。
五、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福田区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招聘单位实际申请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报请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 (http://www.szft.gov.cn/xxgk/)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
http://www.szft.gov.cn/xxgk/
福田教育网:
https://www.szftedu.cn/
(七)咨询电话:0755-82918332
(八)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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