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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下半年全日制聘用专职辅导员
发布时间:2020-11-25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全日制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莞工〔2020〕65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外招聘专职辅导员20名。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四、岗位性质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纳入非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学校全日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未满35周岁的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未满26周岁(199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未满30周岁(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高校辅导员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方式

应聘者按照要求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邮箱 xsc@dgut.edu.cn,同时抄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 rsc@dgut.edu.cn。邮箱主题注明: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20年11月27日止。

4.联系方式

(1)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翁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61909;

邮箱:xsc@dgut.edu.cn。

(2)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61078;

邮箱:rsc@dgut.edu.cn。

(三)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对照报名基本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心理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

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布。

2.心理测评

时间:心理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心理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况及人格特质。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必要时,可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调整。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设定80分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 号)的规 定安排拟聘人选体检。

考察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统筹。

(六)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在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

(七)确定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程序提交学校审批。学校综合研究确定后按照全日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应聘者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况,来校后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或转评。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四)境外单证书制的情况,若学历验证报告里面显示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视为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查询。

(六)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东莞理工学院

2020年11月19日

原标题: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下半年全日制聘用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xsjy.xhcom.edu.cn/info/1013/35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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