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赴湖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53名。
一、招聘岗位
获聘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岗位详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2020年赴湖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四)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健康状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于2020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大学成绩表、“院系以上优秀毕业生和三好学生”证书、院系以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后两项如无则忽略)。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11月17日8:00开始,地点在湖师大就业处。初试采取面谈方式。招聘单位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成绩、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初试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考生参加初试时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以现场确认为准。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为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大学成绩表(表中须反映平均分或平均绩点)(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荣誉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相关证件(需有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以上报考资料由考生按顺序提前装订,现场提交,原件备查。
(三)复试
1.复试对象。在初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如分数相同,则按初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复试对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请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
2.资格审核。复试前,将对复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复试人员。
3.复试方式。复试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养和教学潜能(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初试、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复试主考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考生于11月20日上午10:00前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成绩。
(五)体检
对复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依考生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招聘单位将现场收取参加体检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临时协议。
(六)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
(七)公示与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1年8月31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岗位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后参加考试;
(二)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1年三水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三)应聘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四)本方案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7-8770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