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清远市阳山县现决定今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南阳中学、阳山中学)教师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中教师15名,岗位详见《2024年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具体招聘单位情况详见《2024年阳山县公开招聘学校简介》,应聘人员可通过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在报名首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8年12月2日至200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2.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2024年阳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五、报考程序
(一)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00至12月16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ysjyzp2024)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注意保存),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4年12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本次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五)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12月23日9:00至2024年12月2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主要内容是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分数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并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公布。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考察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招聘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八、选岗
考察合格者根据所报岗位分学科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任教学校。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根据教师学科余缺情况统一调配到学校,同一个岗位的考生按成绩高低优先选择任教学校。
获聘人员由聘用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8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本县和不得报考本县以外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时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公告规定证件。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致电阳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63-7800412(黄老师)。电话咨询时间为:09:00—12:00、15:00—17:30。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后,如仍有疑问再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清远市阳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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