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其他工作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医学院于202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卫生技术、卫生管理专门人才的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有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任务,医疗服务任务,教育研究、科学研究任务和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招岗位33个,公招人数94人。招聘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教授职称的社会人员,含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人员。
具体岗位条件查看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9月24日17:00(30个工作日)。报名时限内,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不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肇庆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网址:https://sydwbk.zqzhrs.cn:8081)报名,并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及相应聘书或聘用合同;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本人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5)本人近6个月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网上报名直接上传个人照片)。
4.联系方式
肇庆市鼎湖区丰乐路12号肇庆医学院新区校区行政楼406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8-2853951。
5.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须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内容须包含经办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表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按照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资格审查
由肇庆医学院在线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查验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在面试之前通知报考人员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面试等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四)考试
1.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初审(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博士研究生或者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A”类岗位采用“面试”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3.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考试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A”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B”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报考“A”类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的直接进入“面试”。“B”类岗位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5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6.考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成绩、排名、是否入围下一环节等有关信息将通过肇庆医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c.zqmc.edu.cn/)公布,请报考人员留意网站信息。
7.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体检
“A”类岗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肇庆医学院另行组织面试。
“B”类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肇庆医学院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原则上由招聘单位统一支付,因考生个人原因需复检的,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七、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学校网站(http://rsc.zqmc.edu.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现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拟聘用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或人事关系的,取消聘用。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肇庆医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4.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肇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该自觉遵守招聘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聘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纪委进行直接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58-2853951(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58-2857585(学校纪委)
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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