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镇公办中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需求,现公开招聘23名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23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二、薪酬待遇
中学编外教师年薪人均14.3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小学编外教师年薪人均13万元/年(含五险一金),班主任补贴、课外活动补贴等另计算。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毕业生及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2. 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8)肄业生、现役军人不接受其报名。
2. 具体条件:
(1)任职资格:应聘人员须持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详见《东莞市教育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社会人员所持教育系列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可视同专业相符。其中,初级职称还需具备两年以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至2024年7月31日);社会人员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综合实践教师岗位、劳动教育岗位所持岗位对应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可视同专业相符。
(4)年龄要求:4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7月31日。持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现场教学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网上报名
1. 报考时间:
2024年7月7日至7月14日。
2. 报考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报考者本人5分钟左右片段教学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人教版),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视频,如初中英语张三视频;
(3)报考人员将所有应聘材料压缩打包发至邮箱(1140862875@qq.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如:初中英语张三;
(4)报考提交材料如下(需按材料名称命名好):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扫描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
④洪梅镇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报名表;
⑤个人荣誉或获奖证书等(不含协会类的获奖);
⑥教学试讲视频。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被录取的,在体检前需提交纸质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供核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必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资格审核
1. 资格初审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成立洪梅镇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初审。
2. 片段教学视频评审
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用人学校组成相关学科教学视频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片段教学视频评分。视频评审着重对个人形象、语言表达、教学逻辑等方面的评价。视频评分,不纳入最终面试考核成绩。
3. 面试考核名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资格审查情况,从片段教学视频成绩≥80分的人员中按不少于1:3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推荐人选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若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不足1:3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对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视频评审小组拟推荐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
面试考核将安排在7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考核形式
(1)普通学科:模拟课堂片断教学
(2)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增加实操考核
3. 考核流程:
现场提前3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10分钟模拟课堂片断教学,评委针对授课内容提出问题,考生进行答辩。
4. 考核成绩:
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核算。
(普通学科)考核成绩=片段教学成绩
(音乐、信息技术、体育)考核成绩=片段教学成绩×50%+实操成绩×50%。面试考核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予录用。分岗位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临时增加结构化面试环节,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综合考察人选。
(四)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它师风师德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近三个月内有在东莞市三甲或以上医院进行教师资格或教师招聘体检的,可提供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免于重复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洪梅教育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在镇内中小学调配使用。
(八)递补录用
因拟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考生。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四)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六)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记录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6. 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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