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光明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发展定位的需求,推动光明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与光明区教育局合作成立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光明区教师发展中心),加挂“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光明分院”牌子。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是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直属机构,是财政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结合该院用人实际,现公开选聘博士、科研员与教研员共17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9月公开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岗位6名、科研员岗位4名、教研员岗位7名。
二、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博士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2.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2020年9月以前取得博士学位)。
(二)科研员岗位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或者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教研员岗位
1.具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5日以后出生);或者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2.有8年及以上基层学校工作经历。
(四)有关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2.教育观念正确,职业道德良好。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民主正派,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至2020年9月15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年限要求
聘用后需在光明区工作满5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电子邮箱(jkygmfy@szgm.gov.cn)进行报名,博士/科研员应聘人员邮件主题按“报名职位+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教研员应聘人员邮件主题按“XX(学科)教研员+本人姓名”的格式命名。
报名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博士/科研员/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2、3、4),表内签名需手写,表内并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信息表(附件5);
3.本人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博士岗位无需提供);
6.现聘任职务文件(博士岗位无需提供);
7.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应届博士无需提供);
8.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6);
9.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此外,教研员岗位报名还需提供:
10.教师资格证书;
11.普通话合格证书;
12.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13.岗位条件要求的主要著作和教科研成果(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论著提供原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
14.岗位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公开课、比赛等相关材料;
15.个人简介一篇(1000字左右)。
其中第1-2项提供电子版,其余项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9月30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下午6:00。
(二)资格审查
选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选聘单位通过审阅资料、电话交流、视频对话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人岗匹配、工作实绩进行初步考核,经选聘单位考核合格的参加适岗能力测试。经考核无合适人选的,可不安排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形式
考试由光明区教科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等方式进行。考试时间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告
根据总成绩得分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合格线均为75分。当考试人数未达到拟聘人数的3倍时,招聘单位可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减少该岗位的录取人数。考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考察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布。
六、组织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等环节。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招聘单位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职员聘用手续,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调配,调入以后的职称聘任、工资等待遇执行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
十、其他要求
有关事项公布和相关表格下载请登录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请密切留意。咨询电话:0755-23413060。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博士、科研员与教研员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55-23242665,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9月公开选聘岗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博士报名表
3.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科研员报名表
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5.报名信息表
6.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7.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