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市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到期〈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深教〔2007〕155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深教〔2009〕435号)要求,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申请办学许可证延期的爱义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延期,现予以公示。相关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龙华区教育局联系人:袁老师;电话:23336299
附件:拟延期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