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5 热度:
杏美第一幼儿园是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教育教学研究室合作举办的镇属公办幼儿园,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德富路58号,占地面积5410㎡,建筑面积6554㎡,可开设18个教学班。由于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用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幼教人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带班老师 |
美术专职老师 |
体育专职老师 |
音乐专职老师 |
合计(人) |
27 |
1 |
1 |
1 |
30 |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教师资格:
应聘教师需具备教师资格证。属于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承诺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年龄要求:
带班教师,美术、体育、音乐专任教师: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获区、镇(街)级或以上奖项的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及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关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其他要求:
参加应聘的其他社会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注册须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
2.30岁以上应聘带班教师,须具有一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幼儿园工作经验。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均为幼儿园的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从优,按照《杏美第一幼儿园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的薪酬为月薪的80%。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提交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杏美第一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近一年社保清单;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2.应聘人员将应聘资料发到邮箱:393137877@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8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资料审核:报名资料经过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环节考核。参加下一环节考核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于6月30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7月2日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相关内容,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笔试人数与招聘教师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于7月7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7月8日开始
2.面试内容:
①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等专业知识答辩、案例分析,不超3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40%;
③特长展示(不超4分钟)。请自备需要的用具(仅钢琴由幼儿园提供)。分值占面试分数的60%。
3.计分办法。
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录用。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7月12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五)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7月13日
2.资格复核要求:(1)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聘教师岗位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将解除聘用关系)、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或社保且目前仍在保,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少满1年。(2)可选择性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有关水平测试(或考级)证、职称证书、卫生保健人员相关执业证或资格证、信息技术类资格证。
3.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在面试分数合格的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7月15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六)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在7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杏美第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
该招聘环节由杏美第一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政审。由招聘小组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由杏美第一幼儿园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1.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确定聘用名单与报到时间8月份(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公告)。由杏美第一幼儿园通知其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后即开始岗前培训,完成岗前培训即上岗。
其他规定: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2023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6.近五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或解聘的;
9.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10.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达到约定服务年限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2.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放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二)被聘用人员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弃权处理,且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杏坛镇公办幼儿园招聘。所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考成绩自公示时起保留12个月,期间若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四)本公告招聘条件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解释权归杏坛镇教育办,联系电话:0757-27388500(张老师)。
杏坛镇教育办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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