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0 热度:
为适应我校发展需要,满足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教师。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编外教师1人(高中英语),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下表:
二、薪酬待遇
高中编外教师年薪约17万元/年,以上薪酬待遇均含五险一金。班主任补贴等另行计算。
三、聘期
招聘岗位合同期详见以上岗位表。合同期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毕业生及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考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2.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存在违反师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完成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
(10)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有《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学校教职员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持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现场教学比赛中获市二等奖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详见《东莞市教育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社会人员所持教育系列职称与岗位专业相符,或最近一年在学校从事岗位学科教学工作,可视同专业相符。前者须提供相应职称证明,后者须提供相关劳动合同证明。(计算年限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4)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综合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网上报名
1.报考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17:00。
2.报考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为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不按要求整理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责任自负;
(2)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本人5分钟左右片段教学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考生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人教版),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视频,如小学语文张三视频;
(3)考生将所有应聘材料一次性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详见招聘岗位表),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如:高中语文张三,且压缩包大小不能超过100M,否则作无效报名处理;
(4)报考提交材料如下(需按材料名称命名好):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扫描件;
⑤道滘镇2024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报名表;
⑤个人荣誉或获奖证书等(不含协会类的获奖);
⑥教学试讲视频。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拟被录取的,在体检前需提交纸质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供核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必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成立道滘镇编外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
2.片段教学视频评审
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组织各用人学校组成相关学科教学视频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片段教学视频评分。视频评审着重对个人形象、语言表达、教学逻辑等方面的评价。视频评分,不纳入最终面试考核成绩。
3.确定面试考核名单
从片段教学视频成绩≥80分的人员中按不少于1:3的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推荐人选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若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不足1:3的,经教育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对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不另作通知。
教育管理中心对各视频评审小组拟推荐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实施。
1.考核时间
面试考核将安排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形式
模拟课堂片断教学
3.考核流程:
片断教学:现场提前40分钟备课,然后进行10分钟模拟课堂片断教学
4.考核成绩:
采取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核算。
考核成绩=片段教学成绩
面试考核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临时增加结构化面试环节,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综合考察人选。
(四)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它师风师德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近三个月内有在东莞市三甲或以上医院进行教师资格或教师招聘体检的,可提供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免于重复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学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招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录用
因拟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管理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生。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四)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六)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记录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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