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6 热度:
为深入推进海珠教育集团化改革,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档加速,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柔性引进1名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拟柔性引进人员将安排至广州五中教育集团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15年4月,2022年入选第一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以广州市第五中学为集团核心校,成员学校包括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广州市五中东晓学校、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广州市聚德中学。集团以“多元聚集、抱团发展、融合共生、优质均衡”为办学思路,积极探索“深度融合型”管理模式,着力促进各成员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不断扩大海珠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范围和影响深度,是海珠区最具规模的教育集团之一。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
本次拟柔性引进1名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担任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总校长,负责谋划集团未来深度改革事项,探索有效的教育集团办学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并为区一级提供教育政策咨询,对全区教育突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及提出对策建议等。
经柔性引进的人员不入海珠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61周岁以内(1962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其中,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曾担任公办全日制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正校级干部5年以上及公办全日制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领办的区县级以上教育集团总校长3年以上,或曾担任公办全日制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领办的区县级以上教育集团总校长4年以上,具备丰富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2.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之一的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2)国家及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获得者;
(3)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省级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5)国家级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6)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7)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国内外优秀人才。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至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下午5:00。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shzjyzp@163.com进行报名,包括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评价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
(6)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非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等。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在考核评价前对通过线上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
2.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等将另行通知。
3.凡有关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四)考核评价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柔性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考核评价时间、地点、方式等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通知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柔性引进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是否递补,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拟柔性引进人员,实施人才市场价格机制,聘用期间按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评估价格进行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要求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不负责拟柔性引进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事项;
(四)拟柔性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918537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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