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深圳技术大学招聘行政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学校需要,深圳技术大学决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技术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岗位表》(附件..
0755-21049801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9-09-28 热度:
2019下半年深圳技术大学招聘行政人员10人公告
根据学校需要,深圳技术大学决定公开招聘行政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技术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行政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报名首日(即2019年10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比如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2.专业要求。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所学专业可参考该目录,不要求名称完全一致,但资格初审时需提供成绩单核验所学课程确定专业是否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应聘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
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9年10月21日至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5.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9年10月21日之前取得,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6.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0月21日。
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考生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hrsstext.sz.gov.cn/ess/logi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
2.报考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00至10月25日17:00。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19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0日8:30期间登录考生服务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应聘。应聘人员条件与应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科目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题型为客观题,考试时长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
科目二:中英文写作
题型为主观题,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其中,后勤保障部2019SZTU0207、2019SZTU0208两个岗位只考科目一。
最终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中英文写作各占50%,其中2019SZTU0207、2019SZTU0208两个岗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即为最终笔试成绩。
(二)笔试时间。
2019年11月10日(周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30—10:00;
中英文写作 10:45—12:45。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场,考场实行随机分配,考场规则及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严肃处理。考场规则见附件6。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9年11月25日后在深圳技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ohr.sztu.edu.cn/zp/)通知公告栏公布。
(一)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应聘人员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6倍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人数6倍范围内的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在指定时间到审核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面试名额为拟聘人数的3倍。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三)须提供的材料。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初审时均须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为工作经历。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学校出具的成绩单(须列出所学课程)。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留学归国人员如果被录用的,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初审不合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国际交流沟通能力等。
录用
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技术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ohr.sztu.edu.cn/zp/)通知公告栏公布。本次录用的人员为聘任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技术大学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2325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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