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5 热度:
广州市花都区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教育科研、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方向引领与业务指导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广东省范围内选调教研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职位
(一)选调对象: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教师(含教研员、电教员等)。
(二)选调职位:
1.学业质量监测与信息中心(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与智慧教育中心)教研员2名。
2.中小学教育科研管理与指导教研员1名。
3.民办教育、职业教育管理与研究教研员1名。
4.中小学特殊教育、心理教研员各1名,共2名。
5.中小学教育管理(教师发展)研究员1名。
6.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研员各1名,共3名。
7.高中历史教研员和中学生物教研员各1名,共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师德和思想素质,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甘为人梯,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合作精神和全局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
(二)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较强的教研和写作能力。教学教研工作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区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者有学术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
(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对口学科教学五年以上,具备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与能力。中小学教育管理(教师发展)研究员要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新媒体应用能力。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接受报名。报名者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 :hdjys@163.com。咨询电话:020-36898558,联系人:许老师。
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花都区教研员选调报名表》(报名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可以在考察之前再出具,如果不能获得单位同意,则不对其进行考察),并附身份证、户口本、有关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15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亲笔书写,突出总结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手写稿)。
3.区级或以上获奖证书。多项证书的应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前面列清单。
4.论文发表或者获奖的复印件(含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前面列清单。
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不退还本人。
有关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要求的,联系报名者进行面试。
(四)面试。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考察对象人数与选拔人数3:1的比例,依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参选人数与选拔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则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注重考察平时的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六)确定人选。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选调人员入区教师发展中心编制,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教研员通告
原文链接: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content/post_6929945.html